江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
校关工委〔2018〕03号
关于继续开展“学院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”评审表彰活动的通知
各学院关工委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江苏大学党委《关于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态化建设实施意见》,巩固提高学院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成果,全面提高全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常态化建设水平,校关工委决定今年再次组织开展“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”评审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
“学院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”的奖励对象为:在学院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考核合格的基础上,不失时机抓好巩固提高工作,在进一步加强学院关工委建设,充分发挥学院现职党政领导主导作用、离退休老同志主体作用、日常工作团队关键作用,以及在关工委特色品牌建设等方面,采取有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、未获得过此奖项的学院关工委。
二、活动安排
1.申报:学院关工委在自评的基础上,根据学院关工委工作常态化的具体要求,自行申报。申报工作于11月15日结束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评审:校关工委常委会组织评审,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。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每个申报单位提供总结材料(紧扣主题,突出重点),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。
纸质申报材料送校关工委办公室;
电子稿请发ggw188@ujs.edu.cn。
江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2018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