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
苏教关委〔2019〕6号
关于在部分市县和高校开展关工委优质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
有关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关工委,有关高校关工委:
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、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的意见》(苏教委〔2019〕1号)精神,在进一步巩固提高关工委常态化建设成果基础上,扎实有序地推进关工委优质化建设,将先行启动优质化建设试点工作。
在充分听取意见、综合分析基础上,考虑到多类型,可借鉴,起引领,经省教育厅领导同意,决定以下12家单位作为优质化建设试点单位:设区市教育局有无锡市、盐城市;县(市、区)教育局有南京市江宁区、启东市、淮安市淮阴区、丹阳市;高校有江南大学、南京林业大学、南京森林警察学院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、无锡职业技术学院、江苏护理职业学院。
希望各试点单位,紧密依靠党委领导,充分发挥委员单位助力作用,努力搞好优质化建设试点工作,为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推进优质化建设开好局,迈好步,放好样。
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
2019年3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