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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“工作创新奖”第三次评审表彰活动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1-18  浏览:
 

苏教关委〔2017〕2号


各市教育局关工委、各高等学校关工委:


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思想政治工作,要因事而化、因时而进、因势而新”、“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使工作活起来,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,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”的要求,总结宣传推广教育关工委创新工作经验,打造新的工作品牌、平台,进一步提升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水平,我委决定在今年组织开展“工作创新奖”第三次评审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  一、奖励对象

  本次“工作创新奖”的奖励对象为: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关工委或高校关工委组织开展的,内容或组织方式上具有创新性,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品牌工作和活动:

  1.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密切配合主渠道,能够充分发挥关工委及“五老”优势和独特作用;

  2.工作方法和内容能够紧跟时代步伐、与时俱进,具有创新性,富有特色;

  3.未在前两次创新奖评审中获奖,在一定范围推广,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工作机制,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,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。

  “工作创新奖”设一等奖和二等奖,获奖项目总数约20个,普教系统和高等学校分开评审。我委将从获奖项目中择优报送参加教育部关工委组织的“创新案例”评选活动。


  二、活动安排

  1.申报。普教系统先由各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在市内发动、筛选,确定申报项目名单报省,再由相关申报主体准备申报材料自行报送。高等学校关工委自行向省申报。申报工作今年3月10日结束(以纸质材料寄出地邮戳为准),逾期未报视为放弃。

  2.评审。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将在3月中旬组织评审。一是公开征求各市县区教育关工委、高校关工委意见,由我委秘书处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网站公布申报名单和申报表,由各市县区教育关工委、高校关工委在规定时间内投票(具体事宜另行通知)。二是由我委分别组织普教和高校两个专家组评审。综合两次结果,形成获奖名单初稿。评审工作将严格根据标准,不照顾任何地区和学校,也不勉强凑足获奖项目数量。

  3.颁奖。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主任办公会议确认后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机颁奖。


  三、有关要求

  1.关于申报材料。每个申报项目提供一套申报材料,包括:

  (1)申报表(纸质一份,同时发送电子稿),包括500字简介,要求简明扼要,事迹突出;

  (2)较为详细的介绍材料(纸质一份,同时发送电子稿),能够准确反映项目的创新思路、组织形式、具体内容、参加人员、实际效果以及主要特色等情况,语言精练,不超过3000字;

  (3)反映项目活动情况和风貌的电子照片5张,像素不小于1024*768,同时邮寄冲洗成6寸的照片一套。

  纸质材料邮寄:邮编210024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504室关工委秘书处 崔定友收 ,联系电话:025-83335584。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我委工作邮箱:guangw@ec.js.edu.cn。

  2.关于申报数量。每个省辖市一般不超过3个,每所高校一般限报一个。为了充分发掘“叫得响”的工作品牌,鼓励工作创新,少数确实创新项目特别众多且效果特别显著的可以不受限制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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